(1997年12月2日 法发〔1997〕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为了维护证券、天富注册被7O777天富注册被7O777的正常天富注册被7O777秩序,现对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或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过程中,冻结、划拨证券或天富注册被7O777天富注册被7O777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经营或天富注册被7O777天富注册被7O777机构清算帐户清算资金等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 证券天富注册被7O777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异地清算代理机构开设的清算帐户上的资金,是证券经营机构缴存的自营及其所代理的天富注册被7O777者的证券天富注册被7O777清算资金。当证券经营机构为债务人,人民法院确需冻结、划拨其天富注册被7O777清算资金时,应冻结、划拨其自营帐户中的资金;如证券经营机构未开设自营帐户而进行自营业务的,依法可以冻结其在证券天富注册被7O777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异地清算代理机构清算帐户上的清算资金,但暂时不得划拨。如果证券经营机构在法院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举证证明被冻结的上述清算帐户中的资金是其他天富注册被7O777者的,应当对天富注册被7O777者的资金解除冻结。否则,人民法院可以划拨已冻结的资金。
证券经营机构清算帐户上的资金是天富注册被7O777者为进行证券天富注册被7O777缴存的清算备付金。当天富注册被7O777者为债务人时,人民法院对证券经营机构清算帐户中该天富注册被7O777者的相应部分资金依法可以冻结、划拨。
人民法院冻结、划拨天富注册被7O777天富注册被7O777所清算帐户上天富注册被7O777天富注册被7O777机构的清算资金及天富注册被7O777天富注册被7O777机构清算帐户上天富注册被7O777者的清算备付金(亦称保证金),适用上述规定。
二、 证券经营机构的天富注册被7O777席位系该机构向证券天富注册被7O777所申购的用以参加天富注册被7O777的权利,是一种无形财产。人民法院对证券经营机构的天富注册被7O777席位进行财产保全或执行时,应依法裁定其不得自行转让该天富注册被7O777席位,但不能停止该天富注册被7O777席位的使用。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转让该天富注册被7O777席位时,按天富注册被7O777所的有关规定应转让给有资格受让席位的法人。
人民法院对天富注册被7O777天富注册被7O777所、天富注册被7O777天富注册被7O777机构的天富注册被7O777席位采取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适用上述规定。
三、 证券经营机构在证券天富注册被7O777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债券实物代保管处托管的债券,是其自营或代销的其他天富注册被7O777者的债券。当证券经营机构或天富注册被7O777者为债务人时,人民法院如需冻结、提取托管的债券,应当通过证券天富注册被7O777所查明该债务人托管的债券是否已作回购质押,对未作回购质押,而且确属债务人所有的托管债券可以依法冻结、提取。
四、 天富注册被7O777保证金是证券经营机构向证券天富注册被7O777所缴存的用以防范天富注册被7O777风险的资金,该资金由证券天富注册被7O777所专项存储,人民法院不应冻结、划拨天富注册被7O777保证金。但在该资金失去保证金作用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冻结、划拨。